通知事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事项 > 正文

通知事项

    关于2018年12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有关事项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2-07 点击:

    各党支部:

    为落实上级组织关于近期党员学习重点内容要求,现将今年12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18年12月14日(星期五)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2.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省委书记刘奇在南昌大学形势与政策报告会上的讲话精神;

    4.李德威同志“全国优秀教师”先进事迹。

    三、党员活动

    各党支部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组织好以上内容学习的同时,还可组织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深入联系点服务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特色党员活动等。

    四、有关要求

    1.各党支部每次集中组织生活应在“学、讲、听、报、议、定”中开展不少于3个环节的活动。

    2.各党支部要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努力使党员组织生活富有成效,创出特色。有关本次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请于12月17日下班前将集中学习情况书面材料盖章后,报送至党政办刘思琪老师。

    3.各党支部按赣教纪字〔2018〕7号文件要求,利用本次集中组织生活时间,组织本支部教工党员参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知识竞赛,每位党员竞赛成绩请于2018年12月24日前报党政办刘思琪老师。

    附件:2018年12月份党员集中组织生活学习材料

    党 政 办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