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项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事项 > 正文

通知事项

    关于举办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8-11-29 点击:

    各支部: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明确要求“基层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个学时)”。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障发展党员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被各党支部列为发展对象的学生或教职工。

    二、培训安排

    2018年12月5日至8日(详见附件一)。

    三、考核结业

    根据学员集中培训出勤、自学情况等综合考评,考评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未经培训或综合考评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四、相关要求

    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短期培训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务必通知到每一位2018年下半年新确定的发展对象,严格按照培训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各环节培训任务。

    培训结束后,每位学员结合学习培训内容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学习小结,学习小结由各党支部收集汇总后交学院党政办胡聪老师处。

    附件一: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培训安排表

    附件二: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附件三:2018年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登记汇总表

    党政办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