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各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提高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议题申报及候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议题申报
1.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一般安排在每周三上午召开,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学院每周安排情况,最迟在每周二上午10:00前到党政办(综合楼409室)申报议题,并提交议题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会议材料的议题将不安排上会研究讨论(涉密材料可在会议召开时分发并在会后回收)。
2.所报议题须在申报前进行充分论证,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的,要共同进行论证,达成基本共识后提出具体建议,作为议题材料提交(参与论证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均须在材料上签字)。
3.所报议题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呈学院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审定。未通过审定和临时动议的议题,不安排上会研究讨论。
4.每周二上午11:00-12:00,党政办对各单位、各部门所报议题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整理,拟订好议题清单呈送党委或行政主要负责人审定。
5.每周二下午,党政办将会议议题清单及相关材料一并送达学院领导及有关出席、列席人员阅研,提高会议议事效率和质量。
二、关于候会工作
1.党政办将在会议召开前一天通知参会人员并告知候会时间。参会人员应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确保按时候会。如不能参会,须向党政办说明情况并指定代会人员。
2.会议召开当天,参会人员请按时在综合楼418室候会,党政办将根据会议进度,适时通知参会人员参会。
3.因议题进度不一,难免给候会人员带来不便,请予理解和支持。
党政办
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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