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持续广泛开展身边好人学习教育活动,把讲好“好人故事”作为讲好“赣师故事”的重要组成部分,塑造向上向善的校园新风,为学院事业改革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现就今年“身边好人”事迹及好人好事线索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1.“身边好人”工作已纳入全国文明单位动态管理系统,作为文明创建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全国文明校园”测评体系的测评点之一。各系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积极作用,以发现、宣传、学习身边好人为重要牵引,整体推进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
2.要形成常态化工作体系,指派专人长期负责。要组建好师生(班级)联络员队伍,把发现好人的触角延伸到师生身边(联络员工作QQ群:535962095)。要形成“一日一报制”(师生联络员每天向本单位工作责任人报告好人事迹),及时发现身边好人。通过以上举措,积极构建科学高效、组织有力、广泛参与的常态化工作体系。
3.要根据中国好人榜设置的“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5类好人类型,谨记“时、度、效”原则,即时发现、迅速报送身边好人典型,让好人故事及时上榜、及时宣传,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带动单位、感动校园、触动社会,充分展示学校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校园的应有风貌。
4.报送要求:学院每月15日前须向学校报送至少2位“身边好人”事迹及10条好人好事线索。各教学系须每两个月报送至少1位“身边好人”事迹,每月13日前报送至少1条好人好事线索(限本校师生)至党政办;学院其他单位、部门也须在每月13日前报送至少1位“身边好人”事迹或至少1条好人好事线索(限本校师生)至党政办,联系人:胡聪。
学院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