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文件
科院党发〔2016〕9号

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关于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
通知
各系、各部门,各党支部,党群各部门:
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关于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中共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委员会
2016年12月15日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
关于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凝聚群众智慧和力量,加强学院各项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等文件精神和学校实施办法规定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方针,按照全面、规范、透明、公开的原则,在学院各项管理工作中全面实施院务公开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推进为民、务实、清廉的学院形象建设。
二、院务公开的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院务公开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教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院务公开要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一方面,公开的内容要以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另一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和涉及科学技术、商业秘密的事项外,都应该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公开。
(三)坚持真实可靠的原则。院务公开工作要保证公开事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四)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要围绕学院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从实际出发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和公开形式予以公开。切忌搞形式、走过场,务必抓落实、求实效。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师生员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容易诱发或滋生腐败的重点问题,只要不涉及保密规定的均应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对上级组织和学院党委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学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重大改革方案、对外合作重大项目及其实施情况等。
(二)学院章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执行、修改和废止情况。
(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1.年度考核的要求、办法和结果;
2.工资调整、津贴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3.教职工各类各项奖惩办法及实施情况;
4.评选院内外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情况和结果;
5.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教师争议解决办法等;
6.主管部门限项的科研、教研课题申报情况,校级课题的立项情况,校内科研经费分配情况,上级文件要求公开的项目等;
7.公费出国考察,公派留学生、公费出国进修、访问学者的选派条件、办法、程序和结果,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等;
8.院外各类人员调入情况等;
9.教职工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10.教职工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划生育保险和其它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情况;
11.教职工大病、伤医疗互助基金的收缴和使用情况。
(四)学科与专业设置,重点学科建设情况,课程与教学计划,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与图书藏量,教学与科研成果奖评选等。
(五)学院财务管理情况,包括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各种收入、支出以及各项经费特别是重大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六)学院基本建设和维修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标,资金来源,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选择,工程总造价,工程竣工后验收结果和决算等。
(七)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八)各层次、类型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招生计划、录取分数线、录取程序与规定、录取结果等,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就业信息发布,就业招聘录用结果等。
(九)接受社会及个人捐赠款物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十)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学生干部任用,专升本,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特困生补助、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俭学的申请与评定,学籍管理、学位评定办法,学生受处分等情况,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对各类学生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等。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为确保院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增强学校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参与度,采取以下形式和途径推进院务公开。
(一)会议公开:
1.民主管理大会。民主管理大会是实行院务公开最基本、最重要的形式,事关学院改革发展、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相关重大事项实行大会报告制,以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大会在学院民主管理中的职能,保证教职工对其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民主党派代表协商会、学生代表大会、院情发布会等,通报有关重大事项。
(二)宣传媒体公开:
利用校报、广播电台、校园网等媒体进行公开,充分发挥宣传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
(三)公文形式公开:
以各种文件、会议纪要、通报、通知等公文形式公开。
(四)院务公示栏公开:
设立公示栏,一般性、临时性的事项应及时通过院务公示栏进行公开。
五、院务公开的程序
(一)提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由各职能部门提出公开的内容、时间、范围和形式,报分管院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
(二)公开。各职能部门根据校领导的意见,对拟公开的事项进行公开。
(三)督查。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并根据需要随时进行抽查。
(四)反馈。凡公开的事项,各职能部门都必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填写《院务公开实施情况反馈表》并报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考核。在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协调下,由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于每年年终组织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校务(事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各单位、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将审批的手续和公布的资料存档备查。每学期填写一份《院务公开情况汇总表》报学院院务公开办公室备案。
六、院务公开的组织机构
(一)成立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并研究解决本办法实施中的问题,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组长,学院分工会、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党委纪检委员、财务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分工会,办公室主任由分工会主席担任。分工会作为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院务公开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并建立院务公开档案,及时记录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形式、教职工群众反映的主要意见、整改措施等。
(二)成立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小组,负责监督检查院务公开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教职工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并负责组织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对有关公开不实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院务公开的效果进行考核。监督考核小组由分管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分工会主席任副组长,党组织纪检委员、工会干部和教职工代表为成员。
七、院务公开的目标要求
院务公开的总体要求是:公开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结果,保证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院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并将其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促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一件大事列入各级党、政、工的重要议事日程。
(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监督考核小组要切实按照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做到公开及时到位,监督检查跟踪到位,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到位,及时通报情况和反馈意见到位,积极、稳妥、有效地推进院务公开,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弄虚作假。
(三)院务公开的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需要反馈的要及时答复,出现问题的要及时纠正,对拒不纠正或公开不力、教职工意见比较大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按照学院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以确保院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
(四)要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学院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单位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院务公开的时间,要做到各种规划、计划、决策、方案、办法等在实施前公开;具体结果在事后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六)要完善院领导接待日、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办好“院领导信箱”,设立院务公开意见箱,广泛收集教职工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安排院领导接待教职工、学生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答有关院务公开的相关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在推进院务公开的同时,要切实推进各单位、各部门的校务(事务)公开。各单位、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的校务(事务)公开工作小组,制定相应的校务(事务)公开实施办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实施办法报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切实组织实施,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态势,不断提高我院院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党政办 2016年12月15日印发